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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大道(银河路-兴盛路)景观提升工程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艺术大道(银河路-兴盛路)景观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已经由廊发改投资【2017】39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廊坊市园林绿化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艺术大道(银河路-兴盛路)景观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已经由廊发改投资【2017】39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廊坊市园林绿化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及内容:艺术大道(银河路-兴盛路)景观提升工程全段长185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艺术大道中央8米绿化带和两侧27米绿化带进行绿化,绿化面积约114700平方米,改造绿化艺术大道与兴盛路、永兴路、裕华路、丰盛路、银河路等交叉路口。种植国槐、白蜡、红枫等树种3029株,在道路路口和路中重要节点处设置雕塑小品,增加照树灯,改造灌溉系统。工程建设地点为:本项目位于廊坊市区艺术大道,东起银河路,西至兴盛路。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2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3月16日,工期:92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合同估算价:79.0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资格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的内容,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5各投标人只可就本上述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0月24日上午8:30至2017年10月30日17:00 (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7年11月14日10时30分,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廊坊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办公地址:廊坊市新华路143号
联系人:景文东 联系电话:0316-2607362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叉口旺角国际14层
联系人:焦瑞芬 联系电话:13373161628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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