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市危桥及盖板涵改造工程项目施工(SG-1、SG-3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GC0905-1-SG-1、2017-GC0905-1-SG-3
1、招标条件
扎兰屯市危桥及盖板涵改造工程项目(SG-1、SG-3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扎兰屯市交通运输局以扎交发【2017】197号、199号、200号、206号、288号、36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扎兰屯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扎兰屯市危桥及盖板涵改造工程项目
一标段:共包括小桥3座,其中结构为双孔8米小桥2座,结构为单孔6米小桥1座,桥梁宽7m+2×0.5m防撞墙,上部结构采用水泥混凝土现浇钢筋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轻型墩台、扩大基础,设计洪水频率:1/25,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三标段:结构为单孔8米小桥2座,结构为双孔6米小桥1座,桥梁宽7m+2×0.5m防撞墙,上部结构采用水泥混凝土现浇钢筋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轻型墩台、扩大基础,设计洪水频率:1/25,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及其它附属设施等。标段划分及投标控制价详见下表:
标段号 | 工程名称 | 所属乡镇 | 设计结构 | 桥长(米) | 投标控制价(人民币,元) |
SG-1
| 暖泉桥 | 大河湾 | 2-8m | 16 | 壹佰捌拾贰万肆仟元整(¥1,824,000.00) |
火车头西大桥 | 2-8m | 16 | |||
沙里沟二桥 | 1-6m | 6 | |||
SG--3 | 岭北四队二桥 | 河西办事处 | 1-8m | 8 | 壹佰叁拾肆万肆仟元整(¥1,344,000.00) |
东方红一桥 | 成吉思汗 | 2-6m | 12 | ||
新发桥 | 铁东办事处 | 1-8m板梁 | 8 |
2.3施工计划工期: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即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本次施工招标邀请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的单位申请投标,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近5年内(201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工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并通过竣工或交工验收,业绩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④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
⑤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单独密封于一个信封内,要求密封完好,并在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信封上标记“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及电子版扫描件(光盘形式,单独密封于一个信封内,密封完好,并在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信封上标记“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职称证书原件。
(9)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十年内(截止期以投标截止月或年为准)项目所在地或者企业注册所在地或上级行政主管地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10)企业近5年(201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时间为准)的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或由发包人出具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应与原件一致。
3.2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允许中标2个标段。
3.5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即2017年11
月15 日 9 时 00 分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人民币,元) | 缴入账号 |
扎兰屯市危桥及盖板涵改造工程项目 | SG-1 | 叁万陆仟肆佰捌拾元整(¥:36480.00) | 149240409765 |
SG-3 | 贰万陆仟捌佰捌拾元(¥:26880.00.00) | 149242312570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日内退还。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2%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缴入)。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详见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5.4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323,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持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并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不得使用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及本人身份证(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身份证)递交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证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3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