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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兴宁市村村通自来水罗岗、罗浮等8镇片区(单村)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兴宁市村村通自来水罗岗、罗浮等8镇片区(单村)工程 批复文号兴发改[2017]127号批复单位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兴宁市兴东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
项目名称 兴宁市村村通自来水罗岗、罗浮等8镇片区(单村)工程
批复文号 兴发改[2017]127号
批复单位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兴宁市兴东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兴宁市村村通自来水罗岗、罗浮等8镇片区(单村)工程已由兴发改[2017]127号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广东省财政厅以粤财农[2015]642号、粤财农[2016]155号文下达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兴宁市兴东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建设管理模式,现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计划实施罗岗、罗浮、黄陂、新陂、宁中、石马、叶塘、径南8镇片区(单村)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输水管道、一体化水厂、清水池、管理房、供水管道铺设等,工程估算总投资12532.46万元。本主要实施第Ⅰ标段,包括罗岗、罗浮、黄陂3镇片区(单村)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估算投资6918.38万元。

2.2招标范围:兴宁市村村通自来水罗岗、罗浮等8镇片区(单村)工程EPC总承包(第I标段),即完成本实施方案后续阶段的勘察设计及相应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和设备采购、试运行及验收服务等内容。

2.3 招标规模:

本第Ⅰ标段招标控制投资约6403.65万元(其中:罗岗镇约2517.78万元;罗浮镇约2428.73万元;黄陂镇约1457.14万元),包括勘察设计费343.79万元,建安工程费6059.86万元(其中预备费329.48万元)。

2.4计划工期:6个月(其中勘测设计阶段2个月,施工阶段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与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且联合体成员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均不超过1家):

(1) 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2) 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具有PE给水管材、管件和设备的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近五年内具有单宗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同类货物中标供货业绩经验。

(5) 投标人拟设项目管理机构的人员不少于12人,均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体包括: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设计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其中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或市政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广东省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广东省外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类);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其他人员均须具有岗位证或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书;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派出,设计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派出;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6)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完成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7)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在报名前须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于2017年日~2017年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持报名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下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4.2 报名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须每页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满足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4)、(6)~(8)项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第(5)项要求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④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⑤《报名资料一览表》;⑥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注:第①~④项装订成册,第⑤、⑥单独提交,第④、⑤项的格式可在发布本招标公告的网站下载。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民营经济报》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宁市兴东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兴宁市兴城宁江河道堤防管理所二楼

联系人:石工

电话:0753-339960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四层

联系人:吴工

电话:020-61078085

2017年 月 日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_XNCZLS-EPC-2017-4_第I标段_终版.doc
发布人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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