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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拉尔区第三中学东山分校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海拉尔区第三中学东山分校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一、采购条件根据《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关于海拉尔区第三中学东山分校工程PPP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书》(海政字[2017]446号)、《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

海拉尔区第三中学东山分校工程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一、采购条件

根据《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关于海拉尔区第三中学东山分校工程PPP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书》(海政字[2017]446号)、《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关于海拉尔区第三中学东山分校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海政字[2017]481号)文件精神,经海拉尔区人民政府批准,海拉尔区第三中学东山分校工程PPP项目采用“建设、运营和移交(BOT)”模式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实施机构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教育科技局。该项目现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采购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教育科技局)现对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主体进行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海拉尔区第三中学东山分校工程PPP项目

2.  项目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东山组团

项目建设概况: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校园占地面积1312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6624平方米,办学规模拟设66个教学班,容纳3300名学生就读,2200人寄宿。学校建设内容包括:实验综合楼(地上四层框架结构建筑)、教学楼(地下一层、地上五层框架结构建筑)、体育馆(地下一层、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食堂(地下一层、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建筑)、宿舍楼(地上五层框架结构建筑)、看台(网架结构看台)、跑道(标准塑胶跑道,中间部分铺设人工草坪)等。

3.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0194.40万元(静态投资,不含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实际以最终发生并经政府审计机构审计确定的金额为准)。

4.  项目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为13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维护期10年。

5.  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政府付费”的PPP运作模式,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投融资和建设本项目,并在建设完成后负责学校日常安保管理、保洁服务、绿化维护、设备日常维修等物业服务工作;海拉尔教育科技局委派专业教师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教育教学、学术管理、食堂管理等工作。在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海拉尔区教育科技局或政府方指定机构。

6.  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在项目运营补贴期间,政府承担直接付费责任。政府每年直接付费数额包括:可用性服务费(每年建设成本回收)、年度运营成本和合理利润。项目公司负责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并负责项目的运营、维护工作,政府根据绩效考核结果,通过财政资金在运营期内每年向项目公司支付政府付费。政府每年支付的政府付费以财金【2015】21号文中所列公式进行计算。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申请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记录),且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  申请人须经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3.  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要求联合体成员在项目公司中必须都出资、占股,联合体成员在中标后不得变更)。

4.  资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5.  业绩要求:申请人(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内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的在建或已建完的建设工程PPP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6.  财务要求:(1)申请人近三(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以经审计的相应期间的年度财务报表为准。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此要求。

7.  法律要求:在过去三(3)年内,申请人没有任何直接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资产或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查封、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四、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1.  本次资格预审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定性评审法(合格制),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才有资格参加本项目公开招标。

2.  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或资格预审未通过的申请人,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3.  合格申请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本项目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环节;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4.  资格预审结果将按规定告知所有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五、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投标人务必于资格预审当日的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售后不退。

六、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为一式四份及有效电子版(一份正本、三份副本、二个U盘,以上资料需密封完好),并应一并于2017年11月  16日09点30分前派人送达。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资格预审资格。

七、资格预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11月16日09点30分。

资格预审地点: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发布。


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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