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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244线王坪交管所至检察-院段改扩建工程,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立项批文编号:龙发改【2017】140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监理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省道S244线王坪交管所至检察-院段改扩建工程 (二)招标人: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龙门县 (四)工程造价:18422.59万元 (五)工程规模:建设地点位于龙门县城北侧,省道S244线王坪交管所至检察-院段(K246+800——K249+620),全路段长约2.82km,采用一级公路结合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60km/h、双向6车道。道路标准横断面宽度为62m;8m人行道+5m非机动车道+6m边绿化带+0.5m路缘带+3×3.75m机动车道+0.5m中央隔离栅+3×3.75m机动车道+0.5m路缘带+6m边绿化带+5m非机动车道+8m人行道。主要包括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道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省道S244线王坪交管所至检察-院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工期240 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100%财政资金 二、报名条件 (一)要求投标人为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公路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综合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二)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为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行业资质独立企业法人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三)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所派人员8人或以上,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代表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其它监理人员3人: (1)总监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含本工程在内,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 (3)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或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 (4)其他现场监理人员3人,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上述人员均不可兼任,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9740 元(按本工程监理估算费用2%计算,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二)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 五、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资料。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三)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投标代表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 (5)交易员有效身份证; (6)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7)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相关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 (8)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若为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应提供工程类注册执业证书;若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则应提供职称证书(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三年以上,以发证日期为准)及监理人员培训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9)专业监理工程师若为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应提供职称证书及工程类注册执业证书;若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则应提供职称证书(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2年以上,以发证日期为准)及监理人员培训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10)监理员须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和监理人员培训证书(或监理员证书); (11)市外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监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须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打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其中投标报名表三份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一份均须原件,其余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每页均需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 申请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活动须提供身份证及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进场证确认。 (四)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五)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七、正式投标人的确定依照《关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惠市规建〔2006〕8号)执行。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进行正式投标人确定活动(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和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凭有效身份证进场参加,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正式投标人一旦确定,当即进入开标、评标和定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 八、按照惠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重复报名、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2-7882255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市建设集团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2-2180317 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52-7988079
附: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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