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州市惠阳区古屋水出口段河道(淡水污水处理厂段)整治工程

发布日期:2017-10-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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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古屋水出口段河道(淡水污水处理厂段)整治工程 批复文号惠阳发改字[2017]2号批复单位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淡水街道办事处 项目所在地区 惠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
| 项目名称 |
惠州市惠阳区古屋水出口段河道(淡水污水处理厂段)整治工程 |
| 批复文号 |
惠阳发改字[2017]2号 |
| 批复单位 |
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 招标人 |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淡水街道办事处 |
| 项目所在地区 |
惠州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 招标类型 |
监理 |
| 公告内容 |
惠州市惠阳区古屋水出口段河道(淡水污水处理厂段)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本惠州市惠阳区古屋水出口段河道(淡水污水处理厂段)整治工程监理经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一) 工程名称:惠州市惠阳区古屋水出口段河道(淡水污水处理厂段)整治工程(监理)(二)建设单位: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淡水街道办事处(三) 建设地点:惠阳区淡水街道(四)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本工程为惠州市惠阳区古屋水出口段河道(淡水污水处理厂段)整治工程,整治长度约620米,其中古屋水整治长度约410米,古龙井水整治长度约210米。整治起点位于古屋水河道支流龙古井水与污水处理厂东侧规划道路(内环路)相交处,止于规划淡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南侧边线。具体以《关于惠州市惠阳区古屋水出口段河道(淡水污水处理厂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惠阳水复函[2017]160号)为准。(五)工程等级和标准:该工程等级为Ⅲ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为5级。(六)工程造价:概算总投资人民币4324.16万元(按《关于惠州市惠阳区古屋水出口段河道(淡水污水处理厂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惠阳水复函[2017]160号)及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监理费用暂定为54.664万元,实际结算金额执行合同条款约定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七) 工程建设周期:工期暂定为24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截止至工程完工移交、保修期责任解除止)。(八)招标范围及内容:监理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质保期的监理服务。监理项目内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与招标人要求为准)。(九)质量要求:合格。(十)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为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一) 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二)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在投标人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三)投标人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四)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五)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报名资料(一)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印,格式不得更改);;(二)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三)投标代表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四)交易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五)拟派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总监岗位证书及在投标企业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网址(复印件);(六)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的证明(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复印件;(七)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其中投标报名表三份均须原件,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核查。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凡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以予以通报。四、报名方式及时间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五、招标文件的获取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费用应于投标人递交报名资料现场缴纳,未递交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不予接受投标报名。六、投标保证金(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投标人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二)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三)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七、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一)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一)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二)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然后进行资格审查。(三)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四)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五)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八、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进行正式投标人确定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交易员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场参加,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正式投标人一旦确定,当即进入开标、评标和定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yjy.huizhou.gov.cn)。十、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淡水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0752-3350225招标代理单位:惠州市建设集团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52-2180317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52-7121018 |
| 相关附件 | 古屋出水项目监理招标公告定稿.doc |
| 发布人 |
尹彬 |
| 发布日期 |
2017-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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