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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周溪河综合整治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梅江区周溪河综合整治项目监理已由梅州市梅江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梅区发科字[2017]145号文批复,招标单位为梅州市梅江区水务局,建设资金由PPP项目公司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建设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为11493.44万元,工程项目建设为1、周溪河沿岸综合环境治理(含水环境整治、河涌治理、引水陂、景观提升及文化设施建设、绿化及亮化工程);2、湿地公园建设(含休闲文化广场、滨水设施及配套设施、绿化等);3、绿道建设(含步道、绿道、栈道及自行车驿站等);4、老桥及老建筑修缮维护。 2.2招标范围:建安工程监理。 2.3工程地点:梅江区金山街道周溪河流域。 2.4监理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 2.5承包方式: 1、承包方式:总价包干合同(含工程变更等附加工作内容的服务费)。 2、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水利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窗体顶端 ③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4投标人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 3.2信誉要求: ①企业经济实力强,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社会信誉度高,有完善的人员和设备配置。 ②自2017年5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③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无行贿受贿记录。 ④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方式:√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 5.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原件(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内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二代身份证、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凭证(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5)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经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由投标人负责查询,开具日期需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止); (6)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投标人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的截图。(打印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8)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录入证明材料,(打印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报名资料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上述资料原件(企业资质证书除外)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一套。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5.1.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报名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32号)。 5.2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投标报名申请人于2017 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9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4栋36号(梅州分公司) 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8:30时至2017年11月23日9:00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盖章):梅州市梅江区水务局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1号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0753-2196650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梅县区大新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4栋36号店面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753-2881631 日期: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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