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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东进公司施恩企业地块(NP-G-5)征拆业务合作单位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单位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GZSCZ20171215-C9999,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nth="10" day="27"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7年10月27日至nth="11" day="2"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7年11月2日五个工作日。
1.编号:GZSCZ20171215-C9999
2.名称:东进公司施恩企业地块(NP-G-5)征拆业务合作单位招标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政府招标品目编号:C9999(其他服务类)
5.服务期限:暂定两年(具体以业主交办通知书为准)
6.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招标单位需求”部分。
7.投标报价范围:投标人根据服务范围及招标单位提供的收费标准表自行考虑报价,按实结算。
8.服务单位报名资格:
8.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服务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服务单位资格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2拟派项目经理不少于1人,分项组长不少于2人。
8.3自nth="1" day="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4年1月1日至今企业类似业绩不少于2项,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企业业绩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
6)拟派人员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11.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2.符合资格的服务单位应当在nth="10" day="27"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7年10月27日起至nth="11" day="6"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7年11月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2:3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80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招标代理机构释疑。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13.递交投标文件及截止时间:nth="11" day="7"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7年11月7日09:00至09:30。
1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806室。
15.开标评标时间:nth="11" day="7"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7年11月7日09:30。
16.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806室。
附件:1、企业业绩承诺书
2、拟派人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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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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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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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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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ame w:st="on">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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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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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0369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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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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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205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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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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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757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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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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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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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8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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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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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连云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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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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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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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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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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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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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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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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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245366208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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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1:
企业业绩承诺书
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我司经详细审阅东进公司施恩企业地块(NP-G-5)征拆业务合作单位招标(下称“该项目”)招标公告及相关资料后,决定参与该项目投标,同时承诺:我司承接过与该征拆服务项目的同类型业绩不少于2项。
投标人:(企业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拟派人员承诺书
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我司经详细审阅东进公司施恩企业地块(NP-G-5)征拆业务合作单位招标(下称“该项目”)招标公告及相关资料后,决定参与该项目投标,同时承诺以下内容:
一、我司对该项目派遣项目经理1人,分项组长不少于2人,所派遣人员为我司购买社保的在册人员。
二、投标报名被授权人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是我公司在该项目的唯一被授权人,将代表我公司负责完成本项目合同全部服务内容,如非有特殊原因,不再更换项目经理。确需更换的,将书面向贵司申请。未取得贵司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投标人:(企业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