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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县县城外北环路(傍山路西至惠雷公路)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惠来县县城外北环路(傍山路西至惠雷公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惠发改投[2016]45号)批复及核准招标,招标人为惠来县城镇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采用债券资金或县财政资金解决),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县城外北环路(傍山路西至惠雷公路),全长4417米,道路红线宽度45米(其中机动车道2×11.5米,中央分隔带5.0米,侧分带2×1.5米,非机动车道2×5米,人行道2×2.0米)。计划建设路基路面、涵洞、桥梁,配套建设给排水、绿化、照明、预埋电信套管、交通标线等。项目投资估算为25494.27万元,其中勘察费107.20万元、设计费304.40万元、建安费19490.35万元;建设期为24个月(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项目立项文件及相关资料说明)。 2.2 招标范围:惠来县县城外北环路(傍山路西至惠雷公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别具备下列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2)岩土勘察甲级工程勘察资质、市政行业(至少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2、投标申请人的业绩要求:设计方面曾承担过设计费200万以上的市政道路设计业绩;施工方面曾承担过长3公里及以上,宽30米及以上城市道路新建或改建工程项目业绩; 3.投标申请人的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责任、权利、义务等;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的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另外一方须为同时具备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的单位。 3.5、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拟派勘察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查询内容为投标人近三年无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其它查询对象近三年无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开具有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在投标时独立递交)。 3.6 外来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在报名前须到惠来县建设局办理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手续,《诚信信息登记表》同时编订入报名资料。 3.7 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注: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请于2017年10月30日至 1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41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2000元,售后不退),报名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牵头人一方)。 5.2 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3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2)报名人第二代身份证;(3)投标申请人(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方);(5)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如是联合体);(6)投标申请人勘察负责人(如是联合体,应由组成单位委派)的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报名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单;(7)投标申请人设计负责人(如是联合体,应由组成单位委派)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报名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单;(8)投标申请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是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委派)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和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报名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单;(9)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岗位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单(主要提供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检员1名、资料员1名);(10)投标申请人设计方面曾承担过设计费200万以上的市政道路设计业绩的设计合同;施工方面曾承担过长3公里及以上,宽30米及以上城市道路新建或改建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的施工合同或其竣工验收报告;(11)外来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在报名前须到惠来县建设局办理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手续,《诚信信息登记表》同时编订入报名资料;(1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报名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2日上午,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来县城镇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佘先生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18998272932电 话:0754-865650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