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
主泵水力组件屏蔽容器招标公告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JNPC)于1997年12月18日成立,由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禾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全面负责田湾核电站的建造、调试、运营和管理。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将承担协议中确定的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技术与环境控制的项目管理责任,完成从前期文件编制和服务、工程设计、采购、建安、调试等工程总承包工作。
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质量好、满足供货期、报价合理、性价比高的设备供应商。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 对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主泵水力组件屏蔽容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该设备进行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TW717WXR301C11506BD
1. 招标设备概况
(1) 设备名称:主泵水力组件屏蔽容器
设备数量:1台
供货范围:主泵水力组件屏蔽容器(包括设计)、专用工具、配套备件备件、运输、现场技术服务及培训、文件等。
(2) 关于设备分级:
主泵水力组件屏蔽容器:安全等级NC、规范等级NA、抗震类别NO、质保等级QA3、清洁度等级C级。
(3) 货到现场
主泵水力组件屏蔽容器现场交货时间:2020-04-07
交货地点:DDP 田湾5、6号机组核电现场指定地点
2.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28100056002523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田湾56号机组主泵水力组件屏蔽容器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的在线注册与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投标保密承诺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几个文件需压缩打包后再上传),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发售时间:2017年10月31日 9:00-2017年11月6日17:00
传真:010-88023282 邮箱:120719340@qq.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核能大厦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100840)
3.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会议中心D栋地下一层评标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7年11月27日9:00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并具有产品成功经验和良好业绩的企业(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具备相应的设计、设备制造/采购的合格资质。
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本项目不接受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5.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6.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独家负责田湾56号机组主泵水力组件屏蔽容器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工作,未委托任何公司或代理机构开展相关的招标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