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厂区临建设施拆除地块环境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DLN17JZR304C11506BD
2.2项目名称: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厂区临建设施拆除地块环境整治项目
2.3项目概况:
2017年秦山核电明确提出要提升厂区整体形象,实现建设美丽秦山的长远目标。结合秦山核电厂区总体规划目标要求,对厂区各生产单元各建设时期遗留的临建设施进行了鉴定和拆除,为保证临建设施拆除地块的水土保持和环境美化要求,开展环境整治工作。
2.4招标范围:
秦二厂厂区临建设施拆除地块环境整治,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秦二厂原五公司临建拆除地块环境整治工作(约5000平米);
(2)秦二厂原二四公司临建拆除地块环境整治工作(约30000平米);
(3)秦二厂原保利公司临建拆除地块环境整治工作(约15000平米);
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图纸。
2.5项目地点:秦山二厂厂区。
2.6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2017年底前完成场地土方平整等工作,其中苗木及植被绿化种植根据气候天气情况进行计划安排,要求在2018年4月份之前完成。
2.7质量要求:合格。
3. 招标文件发售
3.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开户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28100056002523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秦山核电临建地块环境整治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3.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的在线注册与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投标保密承诺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几个文件需压缩打包后再上传),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 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日早上9:00 — 2017年11月7日下午17:00
3.4 联系人:卢欣然 电话:010-88023505 传真:010-88023282
邮箱:luxr_cnpe@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南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100840)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会议中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7年11月29日0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相关服务。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园林绿化工程资质或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经验的企业。
(6)人员要求:投标单位的组织机构组成人员至少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以及资料员。其中,项目经理需注册建造师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市政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正职)时间不少于5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不得同时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其它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也应有相应资质。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你单位须遵守招标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