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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二十号路新建道路工程(一期)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2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西宁市二十号路新建道路工程(一期)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西宁市二十号路新建道路工程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资(2017)56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

西宁市二十号路新建道路工程(一期)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西宁市二十号路新建道路工程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资(201756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宁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一期工程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项目概况:二十号路一期工程范围为双拥路至拥军路,道路长589米,此次修建宽度为24米。

2、标段划分: 施工及监理各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施工范围为西宁市二十号新建道路工程(一期)的道路、排水、照明、交通及附属设施等。

本次招标的监理范围为西宁市二十号新建道路工程(一期)的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交通及附属设施等所有建设内容。

三、申请人资质要求:

参加施工投标的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内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且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参加监理投标的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内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且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注: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人。

四、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7112日至201711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到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城北区海湖桥北侧,湟水花园小区西门正对面,海西路25—107号)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1114900时,送至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城北区海湖桥北侧,湟水花园小区西门正对面,海西路25—107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祁文亭            

联系电话:0971-6117880

招标代理机构: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夏莹雪        

联系电话:0971-6119595

报名联系人:陈育红         

联系电话:0971-7661340

 

201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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