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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已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4、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9人,具体要求如下:
①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类);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水利工程给排水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并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人: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C证),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
④施工员2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 均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
5、法定代表人、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均在2017年7月~2017年9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了社保。
6、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终审且信用等级为BBB级或以上。
7、河源市市外企业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管理人员须已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本市企业公司在册人员视为信息平台登记人员。
注明: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的监理人;
(3)为本的代建人;
(4)为本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近三年内有围标串标等不良记录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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