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青海省总队部分营房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招字(监理)-2017-043
1、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警青海省总队保障部的委托,代理《武警青海总队部分营房维修改造项目监理》的招标工作,招标人为武警青海省总队保障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
(2)招标范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的全部内容。
(3)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工程建安概算:601.8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愿参加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等、外省企业还需提交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以上资料用A4纸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一份)装订胶装成册;
3.2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
3.3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7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 时,持以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到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88号中门11楼(玉树小区西邻)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
4.3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3日 09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3号开标室(西川南路5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警青海省总队保障部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88号中门11楼
(玉树小区西邻)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71-6263199
帐户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
开 户 银行:中国银行西宁市海湖新区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105034082015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