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 » 工程招标 » 正文

武警青海省总队部分营房维修改造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武警青海省总队部分营房维修改造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C招字(工程)-2017-0421.招标条件本己由后建[2017]148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 武警青海省总队保障部。项目已

武警青海省总队部分营房维修改造项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招字(工程)-2017-042

1.招标条件

本己由后建[2017]148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   武警青海省总队保障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西宁市

2.2建筑规模:

施工:

一标段:总队机关院内部分营房维修改造,投资概算266.81万元

二标段:南大街公寓楼维修,投资概算335万元

2.3计划工期:20171215日至2018615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

施工分为一、二两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愿参加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新证)、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拟派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外省企业还需提交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近三年来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验收报告或备案表)为准的资料复印件。以上资料用A4纸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一份)且装订胶装成册;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

3.4一个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施工标段实行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7113日至201711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持上述有关资料,到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88号中门11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111314:30时,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武警青海省总队保障部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88号中门11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971-6263199  

 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宁市海湖新区支行

    号:105034082015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日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