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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氮地块拆除(广州油墨厂)、土方清运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氮地块拆除(广州油墨厂)、土方清运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穗发改[2017]190号批复单位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人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
项目名称 广氮地块拆除(广州油墨厂)、土方清运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 穗发改[2017]190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

广氮地块拆除(广州油墨厂)、土方清运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7]190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现对广氮地块拆除(广州油墨厂)、土方清运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广氮地块拆除(广州油墨厂)、土方清运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20-8390800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6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28866220

三、建设地点:广氮地块。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广氮地块拆除(广州油墨厂)、土方清运工程。工程投资额约¥942.821338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分为1个标段 。

2、招标内容: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包括技术需求书)、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及说明,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油墨厂拆除旧建筑物;道路(三、四标段车陂涌以南)和村自留地的堆积土方回填、外运等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部分工作内容)。

3、建设规模:广氮地块拆除(广州油墨厂)、土方清运工程项目施工主要包括道路(三、四标段车陂涌以南)和村自留地的堆积土方,挖土方总量113899.09立方米,回填土方11259.93立方米,外清运土方102639.16立方米,油墨厂建筑高度约18米,最大单跨跨度约12米,拆除旧建筑物(最大单体不超过1030平方米)10086.47平方米,清运砼及砌体垃圾4538.91立方米。(具体以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为准)。

4、监理范围:1.工程施工监理:包括《建设施工监理规范》规定的隶属于本工程的施工工期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工程档案信息管理、安全文明、结算管理等施工监理工作。监督和帮助承包商依法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按委托人授权处理与施工合同有关的一切事故,为按时、保质完成提供优质服务。

2.工程项目管理:负责对整个工程内各专项工程的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协调。协调各进驻单位(包括总包与分包单位)工程同步建设,对各进驻单位工程进度统一调控,以使各单位施工期间能够做到井然有序,不相互干扰、制约。

5、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4.263029万元。

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一)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7年11月4日至2017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文件费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报名单位转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441160620018800017140

开户行:交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注:(1)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的在册人员。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九、资审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电话:020-839008000

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5号19楼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氮地块拆除(广州油墨厂)、土方清运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发布人 吴工
发布日期 2017-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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