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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度黄埔片区市政设施维修类项目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根据穗开建函【2017】802号批准,并且本服务具有资金证明,2017-2018年度黄埔片区市政设施维修类项目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黄埔片区
2.2服务投资额:服务总额累计1000万元。
2.3资金来源:区财政出资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负责黄埔区(开发区)黄埔片区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路灯和景观灯照明设施、交通设施等设施的巡查、养护和维修服务项目。具体实施时,以招标人下达的《市政公用维修工程项目审批申请表》为任务来源。
2.5 服务期:项目送审金额累计达到1000万元(服务投资额)或者服务期达到365日历天时,合同终止。)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服务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3.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拟担任本服务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含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打印页;
3.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7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8投标人自2012年1月至今独立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为6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设施养护业绩(养护业绩项目须是2012年1月以后中标并已完工的市政设施养护项目,业绩时间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不含施工合同保修期的养护维修项目;中标通知书须是地级市或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出或见证。);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管养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及业绩所属的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随时接受查询。
3.9拟投入本服务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的技术职称,并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拟投入本服务的管理人员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具有:1名市政工程师(不含技术负责人)、1名注册造价师、1名项目计划/合同/成本控制管理人员(工程师或者经济师)、1名专职安全员,拟投入本服务项目的人员必须提供在本单位购买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10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3.11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服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hp/jzhdblxwjl/list.shtml)公布名单为准。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投标。
(6)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注:①、本项目属于日常管养维护服务项目,项目负责人不予锁定。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四、招标公告的发布、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其他技术文件等资料。
4.2 本项目备标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出的时间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4.3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4.4投标报名手续
(1)投标报名与递交投标文件一并进行。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缴纳后不予退回,由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开具收据。
(2)投标人应凭附件一“报名审核一览表”内资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3)《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表格可从交易中心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原件,一式两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纸质文件投标,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12月01日15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1日16时00分,具体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
5.2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6日09时3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第 2
开标室。
5.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六、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6.1投标担保10.00万元,投标担保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6.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报名截止前完成缴纳。
6.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七、资格审查方式
7.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7.2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 www.gzggzy.cn)、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民营经济报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九、 异议的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32038365
地 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业一路7号。
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一、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十二、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建业一路7号
邮 编:510000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1318919995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8层
邮 编:510200
联 系 人:方
工
电 话:18520102787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申请人(盖章) IC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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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申请人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的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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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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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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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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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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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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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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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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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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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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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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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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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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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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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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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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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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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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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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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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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