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南宁铁路局南宁机务段空调采购招标(宁物招〔2017〕192号)

发布日期:2017-11-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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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南宁机务段空调采购招标公告(本公告禁止转载,如有违反,将追究法律责任)本经南宁铁路局有关部门申请和南宁铁路局物资采购招投标办公室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涉及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一、项
南宁机务段空调采购招标公告
(本公告禁止转载,如有违反,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经南宁铁路局有关部门申请和南宁铁路局物资采购招投标办公室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涉及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一、项目编号:宁物招〔2017〕192号
二、采购人信息:1.招标人:南宁铁路局;2.项目经办人:罗工(电话:0771-2730520);其它业务咨询:杨工(电话:0771- 2730620);3.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
三、采购依据:1.《南宁铁路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2.使用单位申请;3.南宁铁路局物资招标办批复。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物资(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并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近3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3年内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无客户不良反映;无因自身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不良反映。
3.投标人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6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所投产品取得国家3C认证;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取得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6.投标人有近3年所投产品的良好业绩(提供至少1份投标产品的销售合同)。
7.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8.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0日17:00时前在中铁采购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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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铁路局物资交易所
2017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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