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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北区2017年青城驿站及公厕建设项目采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北区2017年青城驿站及公厕建设项目采购招标公告一、 招标条件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北区2017年青城驿站及公厕建设项目采购,经呼开金经发【2017】51号予以批准,内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北区2017年

青城驿站及公厕建设项目采购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北区2017年青城驿站及公厕建设项目采购,经呼开金经发【2017】51号予以批准,内蒙古绅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北区2017年青城驿站及公厕建设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北区2017年青城驿站及公厕建设项目采购;

2、项目概况:采购便携式太阳能公厕36座、环保用电公厕8座,投资额约为670万元;

3、计划工期:214日历天;

4、招标范围:采购便携式太阳能公厕36座、环保用电公厕8座,投资额约为670万元;

5、标段划分:全部内容分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6、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7、计划投资:该工程计划投资约为670万元;

8、资金来源: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06日至2017年11月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绅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室)。

3、报名时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陆套:

3.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2营业执照副本;

3.3税务登记证副本;

3.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5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提供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格式见附件)。

注:如投标人为三证合一企业,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11月10日至 2017年11月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绅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室)。

3、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七、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http://www.nmgztb.com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何东升

电    话:0471-5206702

 

招标代理:内蒙古绅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室

联 系 人:刘京海  石瑾璐

电    话:0471-4661199  0471-5181199  13948711199

邮    箱:13948711199@139.com

 

                                        

                                        2017年11月03日  

 

 

 

 

 

 

 


 

附件一: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

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的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 、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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