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诺木洪农场场部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一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CHQ(QH)-GC-2017013-2)
1、招标条件
本青海省诺木洪农场场部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由青发改投资【2017】203号文(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诺木洪农场,现委托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诺木洪农场
(2)招标内容:
一标段:杞园小区地块、急救中心地块、枸园小区调整地块等区域的广场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及围墙工程等施工内容;具体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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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编号 |
标段 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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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
一标段 |
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城市公共广场工程 |
开始日期:2017年12月04日 结束日期:2018年02月03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
3.4.1、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4.2、如单位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报名的,由其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且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才能参加报名;
3.4.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3.4.4、近三年(2014年9月至今)内承接过至少两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为准),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5、省外企业需提供进青备案手续;
3.4.6、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到12:00下午14:30到17:00,在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德令哈市环城西路与经一路三段交汇处),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备注: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本公告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并胶装成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
■ 青海经济信息网(http://www.qhei.gov.cn/)
■ 海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xzzx.haixi.gov.cn/hxggzyweb/)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诺木洪农场
地 址: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青海诺木洪农场项目管理科
联 系 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0977-8239335
代理机构: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西川南路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15层11508室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971-4383868
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