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钢盛世华城G区涂料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海国宏公招(工程)2017-009
一、招标条件
西钢盛世华城G区涂料工程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资【2017】223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西钢置业责任有限公司,现委托青海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351号
2.2 建设内容:西钢盛世华城G区涂料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范围:西钢盛世华城G区涂料工程施工
2.4 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2017年12月1日
竣工日期:2018年12月31日。
三、资质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度)类似工程建设业绩。
3.3.3外省企业提供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3.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3.6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3.4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家园2号公寓楼1单元12楼(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即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省外投标人须提供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原件核查完毕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其他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胶装成册,留存备案。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其他资料费另计,售出后不退。
4.3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川南路5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
■ 青海经济信息网(http://www.qhei.org.cn/)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西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971-5299071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家园2号公寓楼
1单元12楼。
邮 编:810000
业务联系人:刘莎莎
电话/传真:4398573/13997197623
2017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