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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两大科学装置配套工程总部区首期工程经发改部门批准立项(惠市发改函[2017]459号),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现向国内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项目名称:中科院两大科学装置配套工程总部区首期工程。
(二)招标人:惠州离子科学研究中心。
(三)建设地点:惠城区惠州学院西南新塘村附近。
(四)项目规模:中国科学院“加速器驱动嬗变研究装置(CIADS)”及“强流重离子加速器装置(HIAF)”(中科院两大科学装置)项目属于国家“十二五”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总部区位于惠城区惠州学院西南新塘村附近,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33334㎡(约200亩),首期工程占地面积85330㎡(约128亩),总建筑面积142571㎡。本项目建筑面积约64970㎡。总投资约50812万元(具体实施内容及规模以相关部门批准的文件为准)。
(五)工程造价:本项目总投资约50812万元。
(六)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次招标为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用总包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中科院两大科学装置配套工程总部区首期工程主体工程和所有配套工程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及深化设计、施工图的全过程设计、设计概算的编制、项目施工期至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勘察、设计服务以及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后续服务。
(七)质量要求: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工作要求,最终必须满足施工具体要求。勘察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或规程的要求开展,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满足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
(八)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1、勘察周期: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勘察成果文件,方案设计审批后30日历天内提交详勘成果文件。
2、设计周期: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9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注:勘察设计周期最终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确定。
(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二)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勘察资质和2设计资质的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人。
(四)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设计单位为主办方,联合体协议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五)派驻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六)其他勘察及设计技术人员: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自行配备(至少5人),必须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七)市外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2017年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按本工程勘察设计估算费用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主办方基本账户转出。
(二)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 (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500元(该招标文件费用应于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售后不退。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三)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号窗口,然后进行报名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原件(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投标代表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
5、交易员有效身份证(若是联合体投标,投标代表应为主办方交易员);
6、勘察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执业章,且执业章在有效期限内);
7、其他勘察及设计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8、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其他勘察及设计技术人员近三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复印件(注:投标人因符合“国办发(2003)76号”文政策规定而无法提交社保明细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所派驻本项目人员的社保是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的,须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人员为投标人所属员工。)
9、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10、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需提供网页截图文件。
11、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要求提供原件的资料放于正本之中,副本可放复印件。报名资料须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的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同时提交原件核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
(四)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
(五)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六)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七)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参照惠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八、其他事项
(一)本工程设定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对于未中标,但设计方案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方案勘察设计文件得分排名前四(除中标人外)的投标人,由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方案勘察设计文件得分排名前四(除中标人外)的投标人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支付金额按得分排名分别是5万、4万、3万、2万。由中标人承担的此部分经济补偿包含在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中。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二)中标人必须与其他专业设计单位密切配合,保证项目各专业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工程施工过程中,中标人有义务、无偿地负责(或协助招标人)做好与本服务内容相关事项的跟踪、纠错、解释、完善、指导、鉴定、验收等后续服务工作。招标人有需要中标人在惠州市内现场服务时,招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作出响应并尽快到达发包人指定的地点。
(三)本招标活动及与本招标活动相关的所有文件所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四)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招标人所有。
九、联系方式
(一)招 标 人:惠州离子科学研究中心
办公地址:惠州市三新北路29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81072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右侧702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2-2587536
(三)交易场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6楼
联系电话:0752-7121018
备注:若是联合体报名,投标报名回执表必须加盖联合体双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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