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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工程 本博罗县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由惠农【2017】17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博罗县农业和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博罗县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项目,地址:柏塘镇、龙华镇、泰美镇、石坝镇、观音阁镇、杨侨镇、麻陂镇;建设规模:柏塘镇11000亩、龙华镇4500亩、泰美镇10000亩、石坝镇3500亩、观音阁镇2000亩、杨侨镇10000亩、麻陂镇5000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为准。 2.2 招标范围:博罗县柏塘镇、龙华镇、泰美镇、石坝镇、观音阁镇、杨侨镇、麻陂镇等7个镇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建设面积共46000亩;具体内容以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清单为准。 2.3预计发包价: 各合同段合计暂定为63775641.53元。 2.4 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2.5 合同段划分:本工程共设3个合同段,具体情况如下表: 合同段 | 建设地点 | 建设面积(亩) | 招标控制价(元) | 备注 | 01 | 柏塘镇、龙华镇 | 15500 | 21852363.33 | 柏塘镇:15410976.29元 龙华镇:6441387.04元 | 02 | 泰美镇、石坝镇、观音阁镇 | 15500 | 21366305.04 | 泰美镇:13660759.16元 石坝镇:4926202.39元 观音阁镇:2779343.49元 | 03 | 杨侨镇、麻陂镇 | 15000 | 20556973.16 | 杨侨镇:13659693.05元 麻陂镇:6897280.11元 | 合计 | / | 46000 | 63775641.53 | | 注:1)同一投标人可以参与一个或同时参与多个合同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可以中一个合同段, 评审工作程序按合同段编号由01到03的先后顺序评审,依次推荐各有效合同段(指有效投标人不少于三家的合同段,下同)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在已评审的合同段被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自动放弃其他合同段的投标资格。 2)若三个合同段中某一个合同段或某两个(以上)合同段招标失败,将不影响其他合同段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3)如果出现某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合同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合同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由该合同段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 4)若某合同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合同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合同段的中标人的确定。 5)评标定标顺序为合同段01、02、0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按照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件要求,省外企业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类));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4 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主要技术人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4名、质量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专职安全员2名,且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类)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及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必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及水利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C类)复印件;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主要技术人员还须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由社保机构盖章证明)复印件和正确的查询网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人员不能兼任其他项目或其他岗位,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3.5根据广东省水利厅文件(粤水建管〔2010〕245号)要求,投标报名前投标人及拟投入现场管理人员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未被列入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 3.6根据广东省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件(惠市规建函[2014]13号)要求,投标人投标报名前惠州市外企业已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 3.7投标人递交投标报名资料时须按要求提交由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本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内(自2014年1月1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以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3.8近3年(指2014年1月以来)未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被有关部门以文件的形式发出通报(或批评或通知或行政处罚)的承诺函(格式自定)。 3.9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一起到现场报名,并持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报名。 3.10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凡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3.11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3.12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无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人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企业资质证书除外)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到场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一起到现场并持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报名。 (5)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主要技术人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4名、质量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专职安全员2名,且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类)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及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必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及水利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C类)复印件;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主要技术人员还须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由社保机构盖章证明)复印件和正确的查询网址。 (6)提供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中投标报名企业及通过终审的正确查询网址及所在网页内容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7)惠州市外企业已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并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8)投标人递交投标报名资料时须按要求提交由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本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内(自2014年1月1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以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9)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无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文通报(或批评或通知或行政处罚)的承诺书。如有隐瞒,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格式自定)。 (10)《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2份)(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 注:报名资料应制作封面、目录、标明合同段,并用A4纸装订成册(其中第(10)点《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需装订,单独提交),一式二份,每页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如同一投标人参与多个合同段的投标,则需分开报名,提交各合同段的报名资料。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以及授权委托书)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于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各合同段每套壹仟伍佰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30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集中踏勘现场,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0、联系方式 监管单位:博罗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陈先生 投诉电话:0752-6261665 招标人:博罗县农业和林业局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752-6229332 地址:博罗县罗阳镇博惠路银田大厦 邮编:516100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2-2531833 地址:惠州市河南岸斑樟湖路嘉泰商务中心3楼 邮编:516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