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张石高速引线西侧辅路(凌云街-纬三路)路灯箱变采购(二次)已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保定中京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百分之百,招标人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保定中京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张石高速引线西侧辅路(凌云街-纬三路)路灯箱变采购(二次)
2.2项目编号:HBXJ042017HWZB214
2.3供货地点:张石高速引线西侧辅路(凌云街-纬三路)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
2.5工程投资:约12.9万元
2.6资金来源:自筹
2.7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2.8招标范围:张石高速引线西侧辅路(凌云街-纬三路)路灯箱变采购(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具备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至少具备一项三年内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合同额大于或等于12.9万元人民币的路灯箱变供货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三年内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1日。
(4)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3C认证)
(5)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下载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hebggzy.cn/)“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312-5075321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的要求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保定中京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创业路118号、保定市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邮 编:071000 邮 编:071000
联系人:张盘富、崔冠军 联系人:张帅、商梦雨
电 话:0312-3108870、15033706567 电 话:0312-5075320
传 真:0312-5075345
电子邮件:hebeixingji@163.com
h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