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职业学院校区综合建设(PPP)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GC0999-JL
1.招标条件
本扎兰屯职业学院校区综合建设(PPP)项目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验证,并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以呼政字【2017】226号文件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招标人是经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扎兰屯职业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招标监理为1个标段。
(1)主体工程
本项目新建单体建筑17 栋,总建筑面积为153184.47平方米,包括公共教学楼1栋、图书馆 1 栋、畜牧兽医实训楼1栋、医学护理实训楼1栋、农业工程实训楼1栋、信息工程和经济管理实训楼1栋、教育科学实训楼1栋、综合实训楼1栋、食堂2栋、学生宿舍5栋、动力中心1栋、体育馆1栋、5000 人看台及附属用房1座。
(2)改造工程
1)校史馆改造建筑面积为 2688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外立面装修、室内装修及消防改造。
2)原综合楼改造建筑面积为 6100 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外立面装修、室内装修及消防改造。
(3)智慧校园工程项目拟建智慧校园工程包括:
综合布线项目、中心机房建设、校园一卡通系统、校园 IP 广播系统、校园安防监控系统、多媒体教室及录播系统、数字化校园应用软件、校园网络系统及校园无线网络系统。
(4)室外公用工程
1)敷设供热管道长 8520 米;2)敷设给水管道长 2000 米;3)敷设消防给水管道长 4000 米;4)敷设排水管道长 5000 米;5)敷设雨水管线长 3000 米;
6)室外敷设电缆长 2000 米;7)新建砌体结构检查井 296 座(包括给水、供暖、排水、雨水及建筑物检查井) ;8)新建化粪池 17 座;9)新建消防水池一座。
(5)辅助工程
1)修建道路、广场 131320 平方米;2)园林绿化面积 328505.83 平方米;共中包括绿化、雕塑、景观小品、水系的建设。3)室外管沟 2125米;
4)拟建学生活动场地 18005 平方米;5)拟建400米标准化塑胶运动场17000平方米;6)拟建足球场地 20855 平方米。
(6)设备购置
柴油发电机组、消防设备、箱式变压器、电力配电箱、电子监控设备及路灯、庭院灯等。
2.3监理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质保期结束。
2.4、招标范围:完成扎兰屯职业学院校区综合建设(PPP)项目以上建设规模施工全部内容监理。
2.5、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叁佰玖拾柒万元整(¥3,97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且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单位拟派监理人员不得少于21人,且土建、市政、暖通、电气、安全各专业齐全。
3.3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必须为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相关专业监理人员资格证书,提供投标企业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17年11月28日9 时00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扎兰屯职业学院校区综合建设(PPP)项目监理 | 1 | 79,400.00元 | 1508 4359 4005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编号。
中标人确定后,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5日内退回。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10%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中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或现金,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
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017年11 月 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