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华夏职业学校综合实训楼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ZQGC-129JL
1、招标条件:
本赤峰市华夏职业学校综合实训楼建设项目,已由巴林左旗发展和改革局左发改字【2016】4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赤峰市华夏职业学校,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赤峰市华夏职业学校综合实训楼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巴林左旗林东镇赤峰市华夏职业学校校园内
2.3计划投资额:约2000万元
2.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7891.7平方米;地上五层;框架结构
2.5招标内容:图纸范围内的土建、装修、采暖、给排水、强电、弱电、消火栓及附属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2.6监理服务期:280日历天
2.7质 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3.3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一名总监理工程师需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须书面征得正在监理工程和拟监理工程建设单位的同意,并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且最多不得担任超过三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三项工程必须在同一旗县区行政区域内,中心城区(红山区、松山区)除外。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07日至2017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4.2.报名地点: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4室;
4.3.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两套,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格式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三证合一);
(3)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7)提交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材料。
(8)如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同时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本人必须到场。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3)投标人自报名之日起,应确保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等)畅通及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评标过程中投标人除提交本公告要求的投标资料外,还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6、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11月09日至2017年11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4室。
3.招标文件出售: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0日9时00分;
6.2.递交地点: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4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赤峰市华夏职业学校
地 址:巴林左旗林东镇
联 系 人:谭红超
电 话:13848885545
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新城区巴林左旗审计局办公楼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3室
联 系 人:文主任
电 话:0476-7866604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 1102室
联 系 人:王晓娟
电 话:0476-8303179 18686224080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拟派项目经理)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 赤峰市华夏职业学校综合实训楼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投标报名,签署的文件及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m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了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