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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浮城区(云城、高峰街道)截排系统完善及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云城、高峰街道)监理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云浮城区(云城、高峰街道)截排系统完善及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云城、高峰街道)监理招标 批复文号云发改资[2017]28号批复单位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云浮市水务局 项目所在地区 云浮市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项目名称 云浮城区(云城、高峰街道)截排系统完善及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云城、高峰街道)监理招标
批复文号 云发改资[2017]28号
批复单位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云浮市水务局
项目所在地区 云浮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

云浮城区(云城、高峰街道)截排系统完善及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截排系统完善部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云浮城区(云城、高峰街道)截排系统完善及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已由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资[2017]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浮市水务局,建设资金全部由项目单位采用PPP建管模式解决。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浮市云城区云城、高峰街道范围内。

2.2 建设规模:项目内容为管渠及泵站建设(最大管径≥1.5米),具体包括:铺设污水管道29.19km,修建检查井470座,路面破坏及修复61766.5㎡,边渠截流井16座,截水沟600m,雨水管道470m,压力管道50m,排水渠220m,一体化泵站2座,渠箱改造100m,截水渠1266m。

2.3 计划工期:工期要求36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云浮城区(云城、高峰街道)截排系统完善及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截排系统完善部分)施工、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应满足本项目招标规定的资格后审条件要求。

3.2投标人须是未被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暂停承接业务,投标人须按云建市[2013]10号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批准的云浮市建筑市场诚信手册申请表,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提供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的网页打印件。

3.3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到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信用信息库录入,并网上公示期满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截图公示网页截图)。投标人须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企业后台点击填写投标信息,投标成功后须提供截图。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获取

4.1 各潜在投标人,自2017年11月8日起可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各正式投标人,须于开标前(节假日除外)的每天9:00-11:00、15:00-17:00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浮市云城区新民路48号四楼)购买招标(成果)文件,工本费500元,投标资料自行到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下载。

4.3 邮购有关资料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15时00分,地点为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浮市城中路11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的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云浮日报》上发布。相关后续信息将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标人:云浮市水务局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0766-8982552

监督单位: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6-8838773

交易服务机构: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联系电话:0766-846697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66-8100372

日 期:2017年11月8日

发布人 云浮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17-11-08
g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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