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信息化基础平台及
核心业务系统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信息化基础平台及核心业务系统维护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信息化基础平台及核心业务系统维护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检信函[2017]号
采购文件编号:XHTC-FW-2017-0639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信息化基础平台及核心业务系统维护项目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2.营业执照具有以上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
3.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11月07日至2017年11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近一年内的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近一年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如按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
(4)近一年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
(5)参加招标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2)报名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A4纸)。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申请资料将被拒绝。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 上午9:0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7日 上午9:0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楼
邮政编码:010020
联 系 人:曹志伟 石虹霞
联系电话:0471-3244513/5200131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
邮政编码:010020
联 系 人: 武颖
联系电话:0471-4342086
二○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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