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头供电局2017年市场营销处固定资产零购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CZX17-NM-1105
立项批文:包供财【2017】5号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项目单位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单位所需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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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潜在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
3.1潜在投标单位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若采取资格预审的项目),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1.3 潜在投标单位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3.1.4潜在投标单位近三年(2014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包头供电局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
3.1.5潜在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或(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有有效的二维码,否则证明无效,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2潜在投标单位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3.2.1潜在投标单位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电子或信息化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3.2.2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计量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产品型式认可证书的,应提供相应证书。
3.3.3ISO系列认证证书。
3.3.4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国家权威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或校准证书(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可在2017年11月09日至2017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接待。)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当代生态大厦1513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审核合格的投标单位可以从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招标文件。报名时,潜在投标单位被授权人必须到场且提供以下内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4)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ISO系列认证证书;6)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计量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产品型式认可证书的,应提供相应证书;7)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8)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或校准证书;9)投标回执;10)《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1)一般纳税人证明。
4.1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文件。
注: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及资信材料。
C:如果发现存在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开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付。
5、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标段人民币,售后不退。(现金支付)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8、发布媒体
本项目发布媒体仅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官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其他媒体转发无效。
9、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当代生态大厦1513室
联系 人:高培宏
联系电话:0472-6969699 18004725904
邮 箱:baotouzbgs@126.com
招标单位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
联 系 人:李剑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局企管处
联系电话:0472-3657651
联系人:吴伊军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局纪委
联系电话:0472-3652244
联系人:张伟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单位名称)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公司代表我公司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投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我公司对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在贵公司收到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授权日期:
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签字)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手机:
传真:
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
投 标 回 执
致: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于年月日看到贵公司发出的关于的招标公告。我公司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文件。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2017年 月 日
投标单位名称
联 系 人 电 话
移动电话 传 真
邮箱(用于接收招标文件) 邮 编
纳税人识别号(用于开具发票,请务必正确填写)
地址(用于邮寄发票,请务必正确填写) 发票自取□ 邮寄□
邮寄地址:
签 收 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投标单位承诺书(格式)
致: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
关于(项目名称)招标采购项目,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 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并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在本项目中中标,中标后所供货物一次送检合格,如果不合格将承担招标人所有经济损失且被计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刷字体):
法定代表人(签 字):
2017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