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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供电局2017年生产技术处变电站设备红外精确测温施工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8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包头供电局2017年生产技术处变电站设备红外精确测温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DCZX17-NM-1107立项批文:包供财【2017】5号1、采购条件本次招标的项目单位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以下简称

包头供电局2017年生产技术处变电站设备红外精确测温施工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CZX17-NM-1107

立项批文:包供财【2017】5号

1、采购条件

本次招标的项目单位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资金为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单位所需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

2、采购范围

500KV高新变、包头北、威俊变;220KV麻池变、召庙变、民胜变、兴胜变、古城变、土右变站内设备红外精确检测

3、潜在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潜在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若采取资格预审的项目),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1.3 潜在供应商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3.1.4潜在供应商近三年(2014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包头供电局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 

3.1.5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或(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有有效的二维码,否则证明无效,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2潜在供应商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3.2.1潜在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人社部颁发的红外热像工程师资格证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11月09日至2017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接待。)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当代生态大厦1513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合格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时,潜在供应商被授权人必须到场且提供以下内容原件、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4)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国家人社部颁发的红外热像工程师证书;6)投标回执;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文件。

注: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及资信材料。

C:如果发现存在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开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付。

5、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   1000元/标段   人民币,售后不退。(现金支付)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投标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开标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投标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8、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nmcqjy.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9、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当代生态大厦1513室

联系 人:高培宏 

联系电话:0472-6969699  18004725904

邮 箱:baotouzbgs@126.com


招标单位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

联 系 人:李 剑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局企管处

联系电话:0472-3657651

联系人:吴伊军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局纪委

联系电话:0472-3652244

联系人:张伟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单位名称)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公司法定代表人: ,授权我公司代表我公司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投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我公司对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在贵公司收到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授权日期:


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签字)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手机:

传真:

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

投 标 回 执

致: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于年月日看到贵公司发出的关于的招标公告。我公司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文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2017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联 系 人 电 话

移动电话 传 真

邮箱(用于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 邮 编

纳税人识别号(用于开具发票,请务必正确填写)

地址(用于邮寄发票,请务必正确填写) 发票自取 □     邮寄 □

邮寄地址:

签 收 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致: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

关于(项目名称)招标采购项目,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并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在本项目中中标,

一、本企业此次参加投标所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  

二、本次投标是本企业独立参加投标,不存在挂靠施工和出借资质的行为,中标后自行独立完成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经理为本企业二级建造师,中标后全程参与本工程施工;  

三、依法参加投标活动,不相互串通投标或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恶意报价;  

四、中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场开工和竣工;  

五、按图纸施工,符合国家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 

六、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七、工程施工过程中不违反城市管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八、不允许拖欠和克扣劳务人员工资。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自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的任何处罚且被计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所有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我单位自负。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刷字体):


法定代表人(签 字):


2017年 月 日


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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