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17年度)鄂托克旗布日都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三标段、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 ||||||||||||||
信息 | ||||||||||||||
招标人名称 | 鄂托克旗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水保项目建设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编号 | N1506241506001407001 | 名称 |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17年度)鄂托克旗布日都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 批文名称及文号 |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17年度)鄂托克旗布日都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内水保【2017】178号 | |||||||||||
资金来源 | 财政-中央资金;财政-自治区资金;财政-旗区资金;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概况 | ||||||||||||||
序 | 标段(包) | 标段(包) | 标段(包) | 标段(包) |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 建设地点 | 工期(交货期) | 评标办法 | ||||||
1 | N1506241506001407001001 | 施工一标段 | 综合治理工程措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 水土保持 | 2487100.00 | 鄂托克旗境内 | 205日历天 | 合理低价法 | ||||||
2 | N1506241506001407001002 | 施工二标段 | 河道整治工程措施、封育措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 水土保持 | 3309000.00 | 鄂托克旗境内 | 205日历天 | 合理低价法 | ||||||
3 | N1506241506001407001003 | 施工三标段 | 综合治理植物措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 水土保持 | 3463200.00 | 鄂托克旗境内 | 205日历天 | 合理低价法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单位注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2017年上半年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局出具的缴纳凭证原件,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信誉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年(201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两项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施工业绩(不限规模,不限金额)(以合同为准,投标文件需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近年(2014年至今)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没有被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信誉承诺书证明,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年(2014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提供经第三方财务审计单位出具的企业近年(2014年度至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证明(提供审计报告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誉承诺书证明,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以上资料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 // | |||||||||||||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 (1)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各一名(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安全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其余五大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以上人员全需提供2017年上半年度人员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局出具的缴纳凭证。); | |||||||||||||
主体信息库要求 | 投标人须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相关信息方可参与网上投标。未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信息的投标人须到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申请入库手续,所需资料与办理流程请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专区查询。 | |||||||||||||
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 ||||||||||||||
确认方式 | 网上确认。投标人需对投标信息确认之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
确认时间 | 2017年11月09日至2017年11月15日 17时30分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技术支持4008503300 | |||||||||||||
获取时间 | 2017年11月09日至2017年11月15日 17:30 | |||||||||||||
售价(元) | 500.00 |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递交方式 | 网上递交 | |||||||||||||
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11月30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区 | |||||||||||||
开标现场要求 | 1、一、开标现场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 | |||||||||||||
其它要求 | ||||||||||||||
1、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现场,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不再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要保证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的一致性。 | ||||||||||||||
3、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电子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和《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 ||||||||||||||
招 标 人(章): | 鄂托克旗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水保项目建设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章): | 内蒙古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鄂托克旗乌兰镇 | 地 址: | 鄂尔多斯大街北伊化路东(华宇名门1#商务楼8003室) | |||||||||||
联 系 人: | 张雪松 | 联 系 人: | 郝吉懋 | |||||||||||
电 话: | 13947744236 | 电 话: | 0477-8185168 | |||||||||||
电 子 邮 件: | 625801016@qq.com | 电 子 邮 件: | 447100214@qq.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