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城公路管理局2017年国省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惠城公路管理局2017年国省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6]8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粵交基【2016】6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市惠城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除部、省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承担,招标人为惠州市惠城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整治点包括国道G205线124处,省道S120线109处,省道S254线132处,省道357线21处,均在维持现有公路的路基路面、技术标准不变的基础上进行安防工程整治,主要是对不规范、受损或缺失的安全设施进行整治和完善。 国道G205,实施路段为K2920+000~K2936+900,全长16.9km,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省道S120,实施路段为K90+896~K99+587段,长8.691km和K141+554~K152+200段,长10.646km,为二级公路;省道S254,实施路段为K0+000~K13+652段,全长13.652km,为一级公路;省道357,实施路段为K42+371~K50+170段,全长7.799km。 工程地点:惠州市。 工期要求:1个月(30日历天)。 工程造价:建安费约430万元。 招标范围:惠城公路管理局2017年国省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共设一个标段。标段范围及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国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业绩信誉良好的法人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只能向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上下载(未办理交易员手续的投标人请于报名前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办理)。 4.2投标人在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同时,需交纳招标文件费用。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投标人自行察看。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日程安排表》,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文件和书面文件,其中电子文件(为纸质文件的全部内容)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提交,提供内容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书面文件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需提供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备查(自开具之日起两月内为有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惠城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人:华夏城投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2-2678113联系电话:0752-2636688 传真:0752-2678113传真:0752-2636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