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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备案项目编号:2015-441900-55-03-007460批准,并且本项目具有资金证明,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现对广州港新沙港区11号12号通用泊位及驳船泊位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港新沙港区11号12号通用泊位及驳船泊位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招标单位: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20-3466118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20-85530825-67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港务局
投诉电话:020-83050238
三、建设地点:东莞市麻涌镇
四、工程规模:
本项目海轮码头建设2个7万吨级通用泊位(结构均按10万吨级设计),码头岸线总长522m,码头前沿设计底高程为-15.5m;驳船码头建设4个3千吨级驳船泊位、5个2千吨级集装箱驳船泊位及4个工作船泊位,均布置在海轮码头上游的挖入式港池内,岸线总长1000m。挖入式港池口门两侧外段154m岸线按靠泊5千吨级海轮设计,码头前沿设计底高程-8.3m,剩余岸线按靠泊3千吨级驳船设计,码头前沿设计底高程-4.8m。包含疏浚工程、水工工程、陆域回填工程、软基处理工程、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工程(主要包括粮食浅圆仓、1#散装粮食仓库、2#散装粮食仓库、皮带机栈桥、转运站、装车楼、办公楼(含候工楼)、粮食污水处理站、给水加压泵站、SS1-5变电所、围墙、高杆灯基础、闸口及闸口办公室、大门门卫等45个子项。总建筑面积约78046㎡,总占地面积约38699.5m2)等。
项目建设总投资186392.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5901.46万元。(建安工程费为117309.58万元,设备购置费为38591.87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标段划分、招标控制价及服务内容:
1、本次工程招标设一个标段。
2、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02万元。
3、服务内容如下:
包括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配合工程决算工作等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投资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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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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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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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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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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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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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审核并协助完成初步设计概算评审。
2.负责根据批准的设计概算,配合招标人确定工程项目的各专业工程和各阶段造价限额指标。
3.负责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进行方案比较,提出优化建议。
4.根据确定的设计方案配合招标人编制详细的工程成本预测和资金流量预测分析,以作为进度和成本控制的目标;随设计的深入定期分析工程成本、定期修正资金流量预测。
5.负责按业主要求编制清单计价模式等各类造价管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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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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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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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负责按业主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进行市场调查、询价或预估。
2.负责根据项目的标段划分方案,包括各标段工程(所有各类标及各标段)承包内容、界面,按招标人要求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预算,对合同方式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解决办法等提出合理化建议供招标人参考。协助办理招标控制价备案。
3.负责根据设计单位的图纸及技术规范、用户需求书编制设备、材料询价清单。
4.负责对中标人的经济标文件或报价书等进行分析和汇总,形成造价咨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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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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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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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按招标人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包括工程变更程序、工程款支付程序等。
2. 制定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根据实际进度与每月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超支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
3.负责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含编制方案及实施计划),初步审核工程量与进度款。
4. 负责协助招标人的合同索赔处理,参加合同变更谈判,负责处理合同变更,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5.负责建立支付台账、工程变更管理台账、动态投资台账,负责每个季度提交工程结算价预估分析。
6.及时处理现场签证、工程变更的工程量和造价预算,确认变更价款;必要时召开造价控制会议。
7.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成本控制建议。每月提交人工机械主材设备价格造价影响分析。
8.参加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工程图纸会审、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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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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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决)算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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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负责按招标人要求编制结算管理文件,配合招标人开展过程结算。
2.负责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收集有关工程费用方面的签证资料,核对单据并及时归档。
3. 负责工程结算审核工作,提交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
4. 审核其他费用,出具审价报告。
5.负责组织监理单位建立结算台账。
6、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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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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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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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组织相关造价控制评审会议,包括邀请相应的经济专家。
2.视情况邀请高级经济顾问对造价问题进行咨询把关。
3.征地拆迁、管线 、绿化迁移及其他标段的造价审核工作。
4.招标人安排的其他造价管理工作。
5招标人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投标人应全程参与询价、审价、结算等相关工作;对厂家资料进行收集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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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驻场人员要求:中标单位需承诺保证不小于2名人员驻场,人员按专业要求分阶段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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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场人员工作要求:服从招标人管理和工作分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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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服务期:实际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该项目决算及相关服务范围全部工作完成为止。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法定节假日时间除外):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 11 月
13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 11 月
17 日
报名时间:上午:09:30~11:30 ,下午:14:00~16:00。
注:(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供(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原件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2)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各一份。
(二)招标文件费每套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40 。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九、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5、 投标人由2013年1月 1 日至今承接过至少一项投资额等于或大于1亿元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业绩(须提供造价咨询合同、经业主或委托方确认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证明资料)。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资格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4661181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新沙港区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 www.gzggzy.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其它
1、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单位: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