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烟气分析仪器备件采购(第二次)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ZXZB2017-11-003
特别提示:本项目为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试运行项目,将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访问新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查看公告并按要求参与本项目招标。
华能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分析仪器备件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榆社电厂#3机组为300MW亚临界机组,配套最大连续蒸发量1053t/h的燃煤。配套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本次招标主要是#3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热控材料。
电厂厂址位于位于山西省晋中市的榆社县台曲村,距榆社县城城南10公里处。
1.2 招标范围
|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和型号 | 单位 | 数 量 | 生产厂家 | 备 注 |
| | 在线式SO2监测仪 |
| 台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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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稀释探头 |
| 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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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热除水器 |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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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真空泵 |
| 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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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音速小孔 |
| 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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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孔集成 |
| 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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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量流量仪表 |
| 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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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氨转化炉加热组件 |
| 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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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2.1.6 投标人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经营范围需包括此次招标设备,投标人如非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函。
3.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新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新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http://ec.chng.com.cn)完成注册、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所有用户的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3.1.1访问新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栏目,进入新电子招投标模块登陆页面;
3.1.2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新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
3.2未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左侧“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
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要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3.3、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资格预审文件保密性。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由工信部认证的32家CA机构之一的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数字证书,建议在提交CA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进行督办。没有办理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资格预审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办理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后,模块自动弹出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建议未办理CA证书的用户尽快办理,以免耽误您的后续工作。CA证书驱动下载: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后,在的右下方“常用文件”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360安全卫士等防病毒软件。
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有关问题,请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8103599 18910274493
自2017年1月1日起,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CA数字证书将增加电子签章功能,已办理CA数字证书用户及新申请CA数字证书用户,均须访问新电子商务平台(ec.chng.com.cn),点击导航栏的“服务中心”栏目,点击左侧“通知公告”栏目,点击右侧通知公告中标题为“关于中国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及更新签章功能的通知”的通知,进行查看并办理CA数字证书更新。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11日10:00起至2017年11月16日10:00止, 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2014-201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函(投标人如非制造商需提供)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3.5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资格预审文件售价。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1日10:00起至2017年11月17日10:00止(超出发售时间购买,将不予发售)。
3.5.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5.3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资格预审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
3.5.4资格预审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765-116、400-6611-700)联系。
4. 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
4.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资格预审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资格预审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人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点击资格预审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资格预审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4.4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0日上午9:00时;电子资格预审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7年11月20日上午9:30时。
5.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其他网站转载的本公告内容均为非法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吴先生(Tel:15333442412)
宋先生(Tel:15333442391)
日 期:2017年11月1日
特别提示:
由于本项目为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全流程线上运行项目,投标人在操作过程中有疑问请按如下联系方式咨询: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
联系人:客服中心:400-0765-116、400-6611-700、崔念念:13171597153
附件一 招标投标申请报名表
| 序号 | 内容 | 报名单位 |
|
| 1 | 营业执照证书 | 注册资本金: 注册地址: | |
| 2 | 经营范围 |
| |
| 3 | 关联企业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 |
| 3 | 资质等级证书 | (如有,请在此处注明证书名称) | |
| 4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固定电话: 手机: | |
| 5 | 电子邮箱 |
| |
注:1.所有的报名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函(投标人如非制造商需提供)(格式见附件二)、近三年财务报表(2014-2016)、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证扫描件)必须制作成壹个WORD文件;报名文件电子版须在新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内提交。
2.各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报名结束后,根据各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有权进行原件的核查或通过用户进行核查。
附件二 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代理授权函
致:(招标人全称)
我们 (制造商),根据 (国家名称)法律正式组建,并以 (厂家地址)为主要营业地生产厂,兹指定 (投标人名称),一个正式组建的以(投标人地址) 为营业地的公司,作为参加华能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和4号机组直流系统改造设备采购项目的代理商,作为我方真实、合法之代表人从事以下行为:
1、代表和约束我方进行我方生产或销售的本投标书中指定的货物的供货投标。
2、作为制造商,我们将作为上述投标的共同投标者并联合以及分别地对投标要求负责。
我们通过认可和确认(投标人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之所有合法行为,全权委托 进行上述投标中认为必要、正当的活动,并授权其有替换、撤回等权力。
我们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以此为证。
投标人名称(盖章):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商
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 制造商代表姓名:
职务和部门: 职务和部门:
地址: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