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西州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
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JL2017039)
一. 招标条件
本已由国家税务总局以税总函【2016】5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西州国家税务局,现委托海西州正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为部门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德令哈市;
2.2 建设规模:维修改造包括:屋面防水、外墙保温、内墙粉刷、给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安全照明设施更新、庭院大门维修等。
2.3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理总监。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月13日起至2017年 11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德令哈市环城西路与经一路三段交汇处(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西侧)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220号海西州正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窗口报名。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977-8900653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月13日至2017年 11月17日,每日8:3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30时,到海西州正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德令哈市滨河东路固始汗文化街德勒大酒店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4.3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单位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总监须持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2014-2016)年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明细表为准)、劳动合同;
(2)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3)“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省外申请人须提供进青备案登记证书;
(5)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信息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准;
(7)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备案表为准);
(8)报名时必须提供法人正确有效的联系方式、公司联系电话,否则由于联系人出现问题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9)凡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投标人,拒绝接收其报名。
注: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制目录及页码后胶装成册。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http://qhzbtb.qhwszwdt.gov.cn)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zb.chinabidding.com.cn/)
青海经济信息网(http://www.qhei.org.cn/)
海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xzzx.haixi.gov.cn)
海西州正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hxztzb.cn)
七. 联系方式及保证金提交方式
7.1招标人:海西州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977-823134
7.2招标代理机构:海西州正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0977-8900653
地址:德令哈市滨河东路固始汗文化街德勒大酒店五楼
7.3保证金提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账号:6300165371205020268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令哈河西支行
投标保证金,均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海西州正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