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WY-2017-183H
本元氏县槐河生态湿地一期工程已由元氏县行政审批局以元审批投资(2017)37号批准建设,以核准号:SPJ-1730号招标方案核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元氏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元氏县槐河生态湿地一期工程
2、建设地点:元氏县东南部,槐阳污水处理厂出水口东南侧
3、建设规模:日处理2万立方米
4、合同估算价:348.704357万元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工期:180日历天
8、质量标准: 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4、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5、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6、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没有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17年11月13日09:00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7日17:00。
2、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注册,网上报名。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5日09:30,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河北省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交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3、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并缴纳招标文件费。
五、本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氏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石家庄市元氏县常山路103号
联系人:智旭宾
联系电话:0311-8462115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世诚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99号新天地自然康城25-328
联系人:韩军
联系电话:0311-89862068
传真:0311-89862068
邮箱:shichengweiy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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