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基本情况
招 标 人: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详见招标范围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矿建设管理分公司
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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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单位 |
招标 文件 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主要内容 |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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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辽市通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KJGSZBWJ-2017-046-01 |
通辽市通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闭坑治理 |
1对露天采场进行回填、覆土、平整、种草。 2将外排土场排弃土用于采坑回填,然后翻耕、种草。 3对清理后的表土场进行翻耕、种草。 4拆除场地传输设施,对清理后的储煤厂进行翻耕、种草。 5拆除场地临建设施,对清理后的生活办公区进行翻耕、种草。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境内。 |
1000 |
注:具体工作内容、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可根据下述条件自愿参加投标。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等);
3.2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它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和经验,信誉程度和相应的技术人员;
3.3 近五年内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
3.4 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以下信息及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办理招标文件购买事宜。
4.1 获取时间和地点
4.1.1 时间:2017年11月14日--18日。
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
4.1.2 地点: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矿建设管理分公司招投标部
详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哲里木大街16号矿建公司办公楼511室
4.2 购买方式
4.2.1 电汇购买方式
在上述发售时间内,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入我方指定汇款帐号。汇款后,请尽快将如下资料电邮(E-mail: kjgszbdl@163.com)至我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委托授权书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汇款回单复印件;
(5)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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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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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标段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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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投标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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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投标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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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投标联系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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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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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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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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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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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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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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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标书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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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标书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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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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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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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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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接收到电邮后,我方将招标文件电子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文件购买者提供的邮箱。
汇款信息如下:
户 名: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林郭勒支行
帐 号:0609049429200144468
行 号:013761348125
纳税登记号:911505007332663405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哲里木大街16号矿建公司办公楼五楼
(6)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请注明所开发票的单位名称,否则不予开具发票,发票过期不换。
4.3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矿建设管理分公司
联系人:盛文海、黑春雷、李雪岩
电 话:0475-6196555转92305、92306 0475-7952523
E-mail:kjgszbdl@163.com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截/开标时间、地点
6.1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6.2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7. 招标公告发布
7.2 郑重声明:本次招标公告渠道请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网上发布的为准,其他网站摘录发布的公告无效。
8. 其它事项
8.1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8.2 购买招标文件以个人方式汇款的,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全称,否则,不予开具发票。
8.3 本次招标会议期间,所有投标人及其代理人不得在招标人开标所在地点住宿,请投标人另外选择住宿地点。如违反上述规定,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标的资格。
8.4 招标结果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公示。
8.5 潜在投标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在报名时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详细信息,否则未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责任自负。
2017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