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妇保院和宣传教育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招字(工程)2017-052
1. 招标条件
本己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互助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社会(2017)108号和互发改(2017)17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互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互助县威远镇东新区;
2.2建筑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7405平方米的妇幼健康服务业务用房和宣传教育中心业务用房及相关附属设施。
2.3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
2.4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 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持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项目总监理提供2016年度本单位的养老保险证明、专业监理工程师中级职称证,监理员必须提供省级颁发的岗位证或岗位培训证、提供近三年监理的同类工程业绩资料的复印件。报名人必须为本企业人员并出具上一年度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的复印件。以上资料用A4纸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一份)装订胶装成册,到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88号中门11楼(玉树小区西邻)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互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 址:互助县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972-8322154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88号中门11楼(玉树小区西邻)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71-6263199 0971-6263076
帐户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
开 户 银行:中国银行西宁市海湖新区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105034082015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