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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国家公路运输枢纽白塔(恼包)公路物流中心工程10KV用电施工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呼和浩特国家公路运输枢纽白塔(恼包)公路物流中心工程10KV用电施工项目招标公告招 标 编 号 :TXZB-SG1755一、招标条件本为呼和浩特国家公路运输枢纽白塔(恼包)公路物流中心工程10KV用电施工项目,已由内蒙古自

呼和浩特国家公路运输枢纽白塔(恼包)公路物流中心工程

10KV用电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编 号 :TXZB-SG1755

一、招标条件

本为呼和浩特国家公路运输枢纽白塔(恼包)公路物流中心工程10KV用电施工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呼和浩特国家公路运输枢纽白塔(恼包)公路物流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2]262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除争取国家投资补助外,其余资金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城发恼包货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国家公路运输枢纽白塔(恼包)公路物流中心工程10KV用电施工

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国家运输枢纽白塔(恼包)公路物流中心内,呼市绕城高速公路(G0601)东北角,东侧与南侧紧邻国道110线,北侧为京新高速公路(G7)。

3.本次投资额:约1000万元。

4.招标范围:新建双电源开闭站一座,面积348.4m2;为新建10KV供电专线,主电源4000KVA,保安电源800KVA。外线总长6215米,其中架空线路3337米,铺设地缆2878米,2*400箱变3台,400KVA箱变4台,2进4出环网柜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计划工期:4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评标准。

7. 招标内容:

呼和浩特国家公路运输枢纽白塔(恼包)公路物流中心工程10KV用电施工项目,为新建双电源开闭站一座,面积348.4m2;为新建10KV供电专线,主电源4000KVA,保安电源800KVA。外线总长6215米,其中架空线路3337米,铺设地缆2878米,2*400箱变3台,400KVA箱变4台,2进4出环网柜1台。本标段合同估算价为10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的规定执行。】

3. 必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电力设施四级](含)以上并且[承修电力设施四级](含)以上资质。(有效期内,通过年度自查并加盖审验专用章)。

4.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和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建办市〔2013〕7号文件及内建建〔2014〕24号文件。

6.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4日—2017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03#,十九中西综合三楼)。

3.报名资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的原件,同时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两套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申请书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格式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格式见附件2);

注:(1)报名时须投标单位被授权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前来报名,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未能到场报名,不论任何原因,一律不予受理。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3)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11月17日—2017年11月23日。

2.获取地点: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03#,十九中西综合三楼)。

3.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具体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为准。

2.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介

1.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

2.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http://www.nmgztb.com);

3.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呼和浩特市城发恼包货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瑞          联系电话:0471-510339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03#,十九中西综合三楼

联系人:张思宇

    联系电话:0471-4907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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