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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车辆租赁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车辆租赁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项目编号:ZHJQH-FW-2017031-1)1、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车辆租赁项目(第二次)已由以(文号)批准建设,招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车辆租赁

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HJQH-FW-2017031-1)

1、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车辆租赁项目(第二次)已由以(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现委托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地市分公司片区

    (2)招标内容:租赁车辆为长城皮卡(领航版/2.4L,风骏6,四驱)16辆,哈佛H72.0T精英版)1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计划工期

E6301010326001521-01

标段一

小型轿车

开始日期:20171215

结束日期:2022121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

1)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租赁服务)、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近2年(2015年度至2016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4)近3年(20141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有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5)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出具商业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6)投标人具备良好的销售经验,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不良经营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115日至20171119,每日上午9:00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17:00,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备注:投标单位投标报名时需携带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投标报名复印件资料胶装成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211 093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

    ■ 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org.cn)

    ■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nggzy.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

联系地址: 西宁市城东区民和路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8997123976

代理机构: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西宁市城中区城南南京路45号龙田大厦5楼工程部

联 系 人: 于先生

联系电话: 0971-4321200

 

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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