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庆华PFCK-1825型粉碎机锤头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1.采 购 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包钢庆华PFCK-1825型粉碎机锤头单一来源采购
3.项目编号:BD-QH-201711-B-Y06-032
4.拟采购项目说明及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现拟对包钢庆华PFCK-1825型粉碎机锤头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最高投标单价730元/套(含税),计划数量1080套。包钢庆华PFCK-1825型粉碎机是备煤运焦部重点运转设备,原生产厂家扬州明泰有限公司所提供的粉碎机锤头,在耐磨使用周期及降低转子振动值等使用效果方面均符合我公司的生产要求。为保证一致性及配套服务,拟由扬州明泰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
5.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扬州明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扬州市广陵产业园沙湾南路33号
6.公示媒介及公示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包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p.btsteel.com)等。
公示期: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2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409房间,招标中心转采购人答复,逾期不予受理。
7.采购文件的获取:
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请派代表到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301房间报名登记(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并购买采购文件。
7.1采购文件售价:300元,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POS机支付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7.2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中桥支行
账号:150852740217
7.3购买采购文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7.3.1现场方式:
需提供以下资料:
7.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3.1.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3.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7.3.1.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7.3.1.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1.6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301房间
7.3.2邮件方式:
邮件发送至:bgzbzx01@163.com
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
7.3.2.1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通过“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常用表格模板中下载)
7.3.2.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3.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3.2.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7.3.2.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7.3.2.6购买采购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黑柳子村
联 系 人:赵晓军
联系电话:13474724858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联 系 人:王先生(文件售卖) 0472-2189621
张先生(项目咨询) 0472-2189644
电子邮件:bidbidding@163.com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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