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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正面吊备用吊具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 名称、数量、主要规格参数、完工时间及地点:
项目名称:正面吊备用吊具购置项目
数量:2台
主要规格参数及概况: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交货期:从项目合同签订日开始,交货期不能超过70个日历天。
交货地点: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码头内。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对应的经营范围,按国家法律经营。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唯一授权,投标人应提供唯一授权书的原件。
(4) 投标方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制造商提供的吊具近2年在国内码头流动设备出售的业绩资料。投标人必须在其所提交的业绩表中列出相应用户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等信息及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具体汇款地址请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3室
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号
(购买招标文件时,购买人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2日 上午10:00整。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当天直接送达开标地点。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人要带个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及相关证明备查)。
8. 开标地点:地点: 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号
招标人名称: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海港集装箱码头办公大楼
联 系 人:nname w:st="on" produid="薛">薛先生
电话:020-34661960
传真:020-3466192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号
联 系 人:罗工、彭工
联 系 电 话:020-82211756
传 真: 020-82212796
电 子 邮 箱: ZBDL200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