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 » 工程招标 » 正文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四局第一分局大良五沙工业园区综合开发项目水泥采购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顺德大良五沙工业园区综合开发项目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R)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001-17028 一、招标条件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顺德大良五沙工业园区综合开发项目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R)

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001-17028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委托,中国水电四局第一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R),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南江初级中学2#楼建筑面积17970㎡,地下2层,地上6层,建筑高度18m,基坑开挖深度6.3m,基坑开挖尺寸为139.87m*39.1m,场地内土层为素填土、淤泥质土、粉砂,粉质粘土、中砂、全风化泥质砂岩、强风化泥质砂岩、中风化泥质砂岩,场地内无滑坡、崩塌、采空区等不良地质现象。

本工程为2#楼高压旋喷桩止水工程,基坑外围采取单排高压旋喷桩套接,其钻孔直径为φ100,成孔直径为φ600,桩间距为40cm,孔顶平均标高-5.45m,确保穿过淤泥质土层进入风化岩层1m以上,桩长约15m,共计958根;基坑内侧采取三排高压旋喷桩套接格构式,其钻孔直径为φ100,成孔直径为φ600,桩间距为50cm,按照每2.5m为一个格构,基坑内孔顶平均标高-8.45m,确保基坑底实桩不少于6m,桩长约10m,共计2325根。

2、招标范围:投标人须承担中国水电四局顺德大良五沙工业园区综合开发项目南江初级中学2#楼高压旋喷桩止水工程所需水泥(P.O42.5R)的制造、出厂前的试验、运输、交货质保期内外的服务等工作。投标人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招标人对水泥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

3、采购数量: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42.5R

5000

袋装

合计:

5000

4、交货时间:按照工程进度需求供货,货物根据项目部要求数量自通知起2日内到达施工现场,具体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5、交货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新城区南江初级中学重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及招标人实验室实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15万吨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1.3投标人应具有同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水泥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4日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1.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1.2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开具发票信息。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2017年11月24日17:00之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在上述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五沙工业园区新悦路28号正成工业二楼 中国水电四局大良五沙综合开发项目总承包部持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大写):叁佰元整(¥3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现场现金缴纳方式,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五沙工业园区新悦路28号正成工业二楼 中国水电四局大良五沙综合开发项目总承包部会议室纪检监察人员处。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昆仑东路53号水电四局第一分局

邮 编: 810007

联 系 人:张和友

电 话:13425367597

电子邮箱: 1528107389@qq.com

开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大良五沙综合开发项目

总承包部

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支行营业部

账 号:8011 0100 0910 6219 17

九、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局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971-8018559

2017 年 11 月 15日

ec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