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沿海]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钢轨打磨车(电动)采购招标二次(YHWZ2017113号)

发布日期:2017-11-16 浏览次数:
0
核心提示: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钢轨打磨车(电动)采购招标二次公告本经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部门申请和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领导小组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涉及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第一次
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钢轨打磨车(电动)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本经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部门申请和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领导小组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涉及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第一次公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现进行第二次公告。
一、招标编号:YHWZ2017113号
二、采购人信息:1.招标人: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联系人:郑工、黄工(电话:0771-2761193、2761383;传真:0771-2761377);3.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100-3号。
三、采购依据:1.《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2.使用单位申请;3.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领导小组批复。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物资(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包件1:钢轨打磨车(电动)采购(1套)。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近3年来无违法或违规、履约不良、质量不良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
3.提供企业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良好的会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含审计意见报告书)。
4.投标人具备行业同类项目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内至少一项供货合同、一份用户的运用评价证明,要求提供资料完整,中间缺页不认可)。
5.专用资质:
(1)投标产品为国产产品的须通过中铁检验认证中心认证(CRCC认证);投标产品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通过欧盟CE认证或德国铁路DB 认证(随货须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并提供进口产品中文翻译件)。
(2)非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或其一级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代理销售证明文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到中铁采购网(http://
附件下载
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