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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商业广场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滨海商业广场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友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滨海商业广场消防设备

滨海商业广场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保养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友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滨海商业广场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招标编号:UPFW-171013)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相关单位参加投标报名。

二、概况

1.项目名称:滨海商业广场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保养。

2.资金来源:自筹。

3.服务地点:滨海商业广场(成吉思汗大街与哲里木路的交汇处)。

4.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全部内容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6.计划投资:总投资21万元。

7.招标内容:滨海商业广场面积为100873平方米,其中B区面积为17156平方米、C区面积为16036平方米(其中横电影院面积为3960平方米),DE区面积为38941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为28740平方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需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需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二级或二级(含)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13日—2017年11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套,售后不退。

4.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A4纸装订成册)贰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下同);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须提供);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须提供);

5)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

注:1.经办人需出示身份证;

2.如投标人为三证合一企业,仅需查验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合格有效。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及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www.nmxz.net)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友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6号

联 系 人:李九元

电    话:0471-2860654

 

招标代理: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 系 人:耿娟娟    刘艳虹  

联系电话:0471-6244103

电子邮箱:upxz@163.com

                                                       二O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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