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玛县一、二期房脱硫除尘设施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TJSGL-2017080803
1、班玛县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项目法人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的班玛县一、二期房脱硫除尘设施改造项目招标(项目具体名称)项目,已由班玛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货物类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批准单位名称:班玛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项目批准文号: 班发改商(2017)166号
规划批准文号:班交建(2017)87号
2.2 建设地点: 班玛县赛来塘镇
2.3 建设规模: 房脱硫除尘设施改造项目。改造现有除尘系统,更换原有引风机配套,新增除尘脱硫设备及附属设施。
2.4 建设内容:房脱硫除尘设施改造项目。改造现有除尘系统,更换原有引风机配套,新增除尘脱硫设备及附属设施。
3、招标范围及质量: 设施招标,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要求。4、对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针对本项目授权代理商,具有合法设备经营范围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安装及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4.1设备制造及设备代理商资质要求:
4.1.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的营业执照);
4.1.2具有设备或环保设备生产代理销售安装的独立法人。
4.2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符合环保设备供应商或制造商资质的厂家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提供环保设备供应商或制造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代理商无法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可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环保设备供应商或制造商公章)。
5、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图纸(押金)每套0/元,售后不退。
7、投标申请人可于 2017 年11月 16 日至 2017 年11 月 20日,上午 9:00 时 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复印件)、代理商提供唯一授权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到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A栋5楼)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8、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 2017 年 12月 11 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提交至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城北区海湖桥北侧湟水花园对面)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0、本次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青海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招 标 人:班玛县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班玛县赛来塘镇
联 系 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13619753961
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971-5112245
2017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