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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乐昌市梅花镇人民政府
2、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乐昌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乐发改【2017】86号)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4、名称:乐昌市南岭矿区关春一区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5、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施工
6、主要规模:本项目为乐昌市南岭矿区关春一区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约8000平方米地质灾害治理,包括排水、滑坡加固措施及绿化工程。
7、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8、实施地点:乐昌市梅花镇
9、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
10、总投资:约263万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核方式招标。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标段编号:01
标段名称:乐昌市南岭矿区关春一区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1投标企业须具有以下资质:
1)、同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证书已过有效期的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手续或提供有效继续教育证明)【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工环(包括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任一专业即可)”或“岩土”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含工程师)职称;
4)专职安全生产人员不少于1人,且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按照《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韶检发[2013]96号)及《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变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办法的通知》(韶检发[2016]1号)的要求,本项目投标不需要提供《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在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后,必须向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为0751-8468176)申请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
2.4 韶关市以外的企业参加投标,中标后必须在乐昌市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2.5 投标人须承诺在2014年9月1日至今未发生等级生产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及未有投标违纪处罚行为。
3.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的,或未当场出示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4. 乐昌市南岭矿区关春一区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文件报名后自行下载。
5、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或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6、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或报纸查询:①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②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gjyzx.com)、③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echang.gov.cn)、④广东建设报。
三、报名须知
1. 本项目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实行网上报名电子投标方式招标,不再设投标单位实名报名环节。首次参与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的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前,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申领深圳CA、办理企业入库事宜(详情请查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sgjyzx.com/【通知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CA及企业入库公告》,以及【办事指南】/【资料下载】项中下载《韶关建设工程投标企业网上注册及申请变更操作指南》)。
2.投标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报名时间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报名。
3、投标保证金:
标段编号:01
乐昌市南岭矿区关春一区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投标保证金按项目保证金方式实施,金额为¥40000.00元(人民币肆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12月6日8时00分。
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说明:
3.1投标企业在报名后并在缴交项目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资金到达所获取的银行子帐号时间为准)于系统中申请缴交项目保证金,并打印缴纳投标项目保证金通知书,从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账户将项目保证金金额转账到投标项目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项目保证金子账号。非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帐户缴纳项目保证金无效。
3.2未中标投标企业的项目保证金退还,按法定的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或异议处理结束后三天内分批退还至原转出银行帐号;中标投标企业的项目保证金,系统在收到招标人与中标投标企业所签合同后三天内退还原转出银行帐号。
3.3温馨提醒:投标企业请勿采用EFT系统(eleronic funds transfer system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帐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已经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报名的投标人可直接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
5. 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完整上传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系统会拒绝上传;并在规定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内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或纸质招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成功上传电子版并且招标人受理了纸质投标文件方为投标有效。
四、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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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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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6日00时00分至2017年11月22日2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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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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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时间
(完成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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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6日00时00分至2017年11月22日24时00分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登录,进入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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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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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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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7日16时00分前投标人将有关疑问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登录,进入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发布招标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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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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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答疑书发布时间、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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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30日16时00分前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的招标质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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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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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17年12月7日8时00分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2月7日09时00分至2017年12月7日10时00分
纸质文件递交地点:乐昌市昌山中路168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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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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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17年12月7日10时00分
地址:乐昌市昌山中路168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
各投标人的参会人员应准时参加开标会(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场签到,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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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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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乐昌市梅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826387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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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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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工
电话:0751-8289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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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联系人、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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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何工
办公地址:乐昌市昌山中路168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
电话:0751-557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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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人应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办理企业CA认证、企业入库、招标报名等,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资料文件、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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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乐昌市梅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