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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廉江市石颈镇新市东路及中兴路路段改造工程。
招标单位:廉江市石颈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规模:道路总长value="645.17" unitname="米">645.17米,其中新市东路value="176.6" unitname="米">176.6米,中兴路value="468.57" unitname="米">468.57米;包括土方、道路、排水排污、路灯和绿化等工程。
工程预算总造价:4172895.60元。
工程地点:廉江市石颈镇新市东路及中兴路。
资金来源:由市财政安排和自筹解决。
报名时间:2017年 11 月 17日至2017年 11 月 23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一楼报名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后)集中受理报名。本项目报名费100元,购买招标文件 200 元,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2017年 12 月 18 日 9 : 30 分。
开标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后方) 1 号开标室。
一、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主项或增项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暂不能跨省在我省注册,故不接受外省企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报名),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
(5)参加本工程项目报名的人员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同时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不需提供委托书)及提交本人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注: 2017 年 7 、 8 、 9 月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证),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方可参加;
(6)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7)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报名时提交原件)。
①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高检会〔2015〕号的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
②公司、企业对本公司、企业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
③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对本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本人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受理。
④申请查询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⑤该证明材料有效期的计算,采用现场报名的,在该项目报名时间段内均属有效;采用网络报名的,以开标时间为准。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提供原件核对,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
(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要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投标报名者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交本人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注: 2017 年 7 、 8 、 9 月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证),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
(2) 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的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此项无需原件核对);
(4) 投标人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 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果基本帐户帐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帐号变更证明);
(6)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提交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系统打印的证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打印的证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注: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报名资料一式一份,应制作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三、公告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zjprtc.com)及省级报刊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
四、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招标单位联系人:张 升 联系电话:13414968678
招标代理联系人:李广成 联系电话:13671490785
招标单位:廉江市石颈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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