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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地表水厂一期二阶段工程监理厂区一标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条件本河北省廊坊市地表水厂工程项目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投资核[2012]3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廊坊市清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
招标条件
本河北省廊坊市地表水厂工程项目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投资核[2012]3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廊坊市清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及内容:一期二阶段日供水15万吨,综合楼土建施工及安装,热泵机房及机修间仓库土建施工,食堂及浴室土建施工及安装,传达室土建施工及安装、厂前区总图施工等。项目资金已落实;建设地点为:廊坊市。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0月24日,总工期为300日历天(以开工令为准);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合同估算价5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监理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4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本招标公告页面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上午8:30至2017年11月23日17:00(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廊坊市清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廊坊市新华路59号
联系人:曹红梅
联系电话:0316-2012313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齐双从、马祖洁
联系电话:0311-83086836
邮 箱:hbzb2@163.com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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