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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源城区特殊教育学校等二个学校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招标文件的更正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监理报价中“(4)投标人报价排名得分计算:投标人报价排名第一名得分为 20分。报价排名第二名得分为59.7分; 报价排名第三名得分为59.4 分; 由此类推每退后一名减 0.3 分,最低分为 0 分。”因笔误需更正。 现更正为“(4)投标人报价排名得分计算:投标人报价排名第一名得分为 20分。报价排名第二名得分为19.7分; 报价排名第三名得分为19.4 分; 由此类推每退后一名减 0.3 分,最低分为 0 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代理单位: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河源市源城区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主管部门:源城区建设局设计与招投标股 2017年11月16日 |